Hot News最新消息
2017-02-22
環保署舉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法規宣導說明會」歡迎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12月30日公告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並自1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修正部分包含:調整應徵收之物質徵收種類項目,計新增五氯酚、銦、鉬等22項,修正後總計151項;廢棄物項目,改採指定66項廢棄物代碼,以維護制度公平性與合理性;且考量課費總額,將依據課費項目、結構調整個別費率;且取消4年檢討之規定,採以滾動式方式檢討應徵收物質及費率等整治費徵收制度。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表示,環保署為了讓各業者單位能更瞭解詳細修正內容,將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法規宣導說明會」活動,共計舉辦4場次說明會,日期訂於3月2日、3月7日、3月10日及3月14日,在此邀請各輸入或產製公告之物質及廢棄物相關單位及廠商一同參與。
此說明會採取網路報名,請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網路申報及查詢系統」報名,簡報資料將於會議舉辦日前一周開放下載參閱,並請攜帶與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諮詢專線 (0800-002-661或0200-00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