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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1
苗栗政府機關限用一次性餐具及透明垃圾塑膠袋第二階段 7月1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91年開始推動「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行之有年,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年亦配合環保署政策,推行「限用一次性餐具用品、限用透明垃圾塑膠袋」,並由縣府機關領頭,從自身做起,帶動本縣整體加入減塑行列,從源頭減量開始,減輕環境負擔。
苗栗縣環保局為減少資源浪費及落實資源回收,於今年4月起逐步分三階段實施推動,6月開始由縣府及附屬機關自身做起為期一個月之勸導期,勸導期間環保局稽查員至現場輔導,各單位也依相關規定辦理,本政策於7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限用一次性餐具用品、限用透明垃圾塑膠袋」政策,限用品如: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塑膠製品等;使用透明垃圾袋則為可由清潔隊人員目視判定垃圾資源回收分類與否之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本計畫自7月1日稽查透明垃圾塑膠袋22處,13處合格及9處不合格,不合格處開出限期改善勸導單,而限用一次性餐具用品抽查3處,全數合格;環保局仍將不定期抽查,倘若察明違規屬實,將開立勸導單要求限期改善。另外,苗栗縣南庄鄉公所為落實垃圾減量亦於今年5月起,自主推動「限制使用塑膠製暨一次性餐具實施要點」於全鄉,逐步帶動各店家及鄉民養成主動攜帶環保餐具、環保水杯等好風氣!
苗栗縣環保局劉伯舒局長表示,為減少垃圾產生量即必須從源頭減量做起,期盼各機關及縣民皆能落實身體力行共同資源回收的觀念與熱誠,配合政策並落實執行,共同響應自備餐具、減少垃圾量,進而有效提升整體資源回收工作成效,達到垃圾零廢棄目的,力拼讓苗栗縣成為有口皆碑的幸福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