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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9
苗栗縣新購揮發性有機物連續監測及自動採樣設備 於重點工業區進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105年度起創新使用「揮發性有機物連續監測及自動採樣設備」進行揮發性有機物及氣象條件之連續監測,當設備監測到揮發性有機物高濃度值時,設備可自動立即啟動採樣,以取得高污染濃度發生時的空氣樣品,還原異味陳情現場空氣中主要成分及濃度,並比對附近可能之污染源所使用之原物料,以提升污染案件之查獲率,為加強重點工業區之環境監測,環保局於106年11月起再增設4台設備,可更完整執行監測,並追蹤上風處可能之污染來源,有效杜絕不法排放。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揮發性有機物連續監測及自動採樣設備」可長期監測工廠或工業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趨勢及變化,目前本局設備分別架設於頭份市頭份工業區及苗栗市西山工業區之大型石化廠周邊。統計106年6月至11月期間,採樣共啟動14次,依據所採集樣本之分析結果,配合採樣當時之氣象條件,與鄰近工廠使用之原物料進行比對,已初步掌握可能之污染來源,並已指派稽查員進入工廠製程區,以檢測儀器進行查核,以確切判定產生異味來源,至106年至11月20日,查獲不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共23製程,其中以設備元件洩漏、廢水處理場防制措施缺失為最多,本局皆已責成業者盡速完成改善。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籲請各公私場所應加強各項製程及設備元件之污染防制工作,並時時注意防制設備之操作情形,若經稽查檢測超過排放標準值,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完成改善,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希望業者特別予以留意。民眾倘有發現惡臭污染情形,請撥打本局24小時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或037-558558轉8,本局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以收稽查時效。
承辦人: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賴昆鉦 037-558558分機211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林健智 037-558558分機2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