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News最新消息

Hot News最新消息

2017-12-13 環保署修正發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廢棄物清理法已於今(106)年1月18日完成修法,為使現行之「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內容與修正後之母法規定相符合,環保署經法令預告修正等程序後於106年11月3日修正發布「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相關重點如下:

      一、因應廢棄物清理法修正,修正一般廢棄物排出之定義;並考量一般廢棄物具能源回收,以衍生燃料及生質能源進行資源再利用之情況,新增能源回收之定義。

      二、新增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載明其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受託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或再利用等機構,應定期申報相關營運紀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一般廢棄物之清運機具,屬槽體式、罐式、罐槽體式、高壓罐槽體式、常壓罐槽體式車體,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

      三、廚餘、水肥及廢潤滑油等再利用管理方式納為附表,並新增廢食用油再利用管理方式。亦載明一般廢棄物再利用得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辦理方式;另再利用用途有污染環境之虞,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暫停其再利用,於原因消失時解除。另增訂專案申請廢棄物再利用技術研發之規定。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表示,本辦法於本(106)年6月2日預告修正,並於11月3日發布實施,修正內容主要是將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納為一般廢棄物;為利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之回收、清除、處理等管理需求明定相關規定,將現行公告之廚餘、水肥及廢潤滑油等再利用管理方式納為附表;增訂廢食用油再利用管理方式。民眾可逕至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 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 ) 網頁參閱。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邱華烽037-558558分機317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沈鳳臺037-558558分機3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