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News最新消息

Hot News最新消息

2016-09-29 環保局推動便民服務 主動提醒空污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展延申請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延續歷年推動「顧客導向」之為民服務精神,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申請案件持續提供各項簡政便民之措施,包括研訂標準作業流程及縮短審查日數,以協助業者及早取得操作許可證,開始正常生產運作,另今(105)年度亦持續針對應辦理許可展延之對象,在應辦理展延申請期限前,主動函文提醒提出許可展延申請,避免業者逾期申請,影響工廠之運作。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目前縣內部分公私場所環保作業由會計或總務人員兼任,因業務繁忙常難以兼顧,且對於工廠製程、原物料、產品及防制設備操作條件等資料不完全熟悉,經常造成撰寫內容缺漏,致使許可證申請資料需補正,未能一次審查通過,易產生對於行政機關效率不佳之誤解。因此環保局希望藉由輔導及協助許可證申請,使申辦過程更透明,以減輕民眾作業負擔,達到簡政便民之目的。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環保局持續提供各項簡政便民之措施,定期舉辦法令及許可空污說明會,並主動協助許可展延申請輔導作業,透過現場解說、網路申請介面操作說明,並確實說明應修正錯誤及改善方案,公私場所可迅速掌握問題並更正,進而縮短許可申請案件審查日數及補件日數,有效縮短申請期程並提升民眾滿意度。環保局再次提醒業者,公私場所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前3到6個月提出展延申請,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若經本局發現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之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請事業單位務必特別留意。如有許可證申請作業之相關問題或法規疑義,可逕洽諮詢專線037-371571或037-371572,本局將指派專人竭誠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