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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6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檢測資料線上申報制度已正式實施 請事業單位多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讓與人應於土地移轉前,公告事業於設立、變更與歇業前皆應向環保局申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另環保署106年5月23日發布「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下稱作業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之施行令,自106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檢測資料線上申報制度,申辦方式可多一項選擇,土污法第8條規範之讓與人(包括自然人),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時,請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SGM系統)之線上申報平台(網址為https://dpi.epa.gov.tw) 登入填報;另依土污法第9條申報之公告事業,為簡便事業申報環保文件作業,將統一由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系統)登入填報(網址為https://ems.epa.gov.tw/)。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陳代理局長華盛表示,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檢測資料線上申報制度已正式實施,讓與人與事業採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不僅可加快資料與訊息傳遞時間,掌握審查進度;填報時由系統自動檢核表單填報內容,也可提升申報資料的正確性,降低錯誤與退補件發生;且附件資料如採電子化上傳作業,暨可節省報告印製紙張使用量,亦可為環保貢獻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