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News最新消息
2021-11-02
廚餘分2類 提升再利用
環保局近年開始推行「生廚餘堆肥,熟廚餘養豬」的家戶廚餘再利用方案,呼籲民眾能將廚餘分成「堆肥廚餘」及「養豬廚餘」等2類排出,分別丟棄至清潔隊廚餘回收車或垃圾車後方加掛之廚餘收集桶,沒有進入回收管道的廚餘會直接進入垃圾焚化爐,不僅造成焚化爐燃燒不完全,恐會和其他物質互相作用產生有毒物質戴奧辛成分。
廚餘回收可分為以下二大項:
一、養豬廚餘:烹飪後食物類,例如魚蝦肉類、內臟、五穀雜糧米麵、罐頭食品、調味料麵粉等、零食糖果餅乾等。
二、堆肥廚餘:未烹飪或腐爛之蔬菜、水果、殘渣類、硬質食材外殼類、果核類、骨頭類及其他混雜或無法分辨之廚餘類。
呼籲民眾請勿將塑膠袋、塑膠繩、免洗筷、衛生紙及牙籤等混入廚餘內,違反者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台幣1,200~6,000元罰款。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陳華盛表示,回收廚餘可進行養豬或堆肥等再利用,提高其處理價值以物盡其用,惟須提醒民眾,因應非洲豬瘟疫情防範,除不要購置來路不明肉(製)品外生豬肉、內臟及其製品請勿丟入廚餘桶,希望民眾與本局攜手共同努力,防範非洲豬瘟入侵、提升廚餘回收再利用率,建構資源循環、永續環保的低碳家園。